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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警惕!小偷公司专招未成年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6:21 金羊网-羊城晚报

  叶祝颐

  《小偷公司》的相声家喻户晓,可是,长春市上演了一出真实版的“小偷公司”,其有“严格”的内部规章制度。该案主犯近日落网。“小偷公司”并不是谁都能进去的,他们往往到网吧寻找14岁以下的少年为他们“工作”。嫌疑犯的理论是:按法律规定,14岁以下的少年免予处罚,任用他们“工作”,即使被抓,公安机关只能对这些未成年人进行说服
教育,不用担心被拘留。然后冒充少年的亲友,将其领回。(《长春晚报》4月7日报道)

  小偷公司有“严格”的规章制度,足见其犯罪手段日益高明、狡猾,钻了未成年人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空子,把涉世不深的少年拖下水,实在是歹毒至极,贻害无穷。虽然“小偷公司”被打掉了,但是该案留给人们的思考还在继续。令人担心的是,这些曾被小偷利用的孩子以后该怎么办呢?

  笔者认为,该个案实际上是击中了教育的软肋。这些未成年的孩子虽然暂时免予刑事处罚,但是他们可能因此在违法犯罪的路上越滑越远。问题少年的形成,一方面缘于学校教育缺位,家庭教育不当;另一方面缘于社会管理的无序,或公共场合中良莠不齐。对未成年人上网的禁令形同虚设,于是网吧成了不少厌学、逃学孩子的避风港、快活林。犯罪分子正是瞅准了这个空子,才让他们到网吧招兵买马的诡计得逞。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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