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耕地保护责任列入市县"一把手"考核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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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20:15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西频道4月10日电(记者张周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最近出台《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耕地和基本农田首次纳入市县政府“一把手”考核内容,对考核不合格的地区,国土、监察部门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考核办法中三条“红线”体现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自治区下达的耕地保有量考核指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自治区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考核
记者了解到,广西最近5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前广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54.6万公顷,占全自治区耕地面积的83.5%。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措施,广西已经实现了连续6年耕地占补平衡。(完) 相关报道: 国土资源部日前初步确定了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16个县(市、区)为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这些示范区基本覆盖了中国主要作物种植区,其中70个示范区所在省份为粮食主产区,其他示范区也大部分位于粮食主产县或本省(区、市)重要农业生产基地。 “十一五”期间,贵州省将继续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采取有力措施,重点保护基本农田,开发整理耕地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00万亩以上。贵州是一个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其国土总面积中山地和丘陵地貌占92.5%,山间的小盆地仅占7.5%。据国土部门测量,全省连片超过万亩以上的大坝有47个,是贵州省最重要的粮食生产和农业生产基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