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扰民要受到监督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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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23:05 北方新报 | |||||||||
本报讯(记者奥妮莎)为了防止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扬尘及泥土污染,给人民群众造成影响,呼市环保局于昨日向各开发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下发了《呼市环保局关于加强对建筑工地无人环境监督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开发建设单位应该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在施工项目开工前15日内,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排污申报登记;为防止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档,施工现场要定时洒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堆必须有防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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