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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扰民要受到监督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23:05 北方新报

  本报讯(记者奥妮莎)为了防止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扬尘及泥土污染,给人民群众造成影响,呼市环保局于昨日向各开发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下发了《呼市环保局关于加强对建筑工地无人环境监督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开发建设单位应该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在施工项目开工前15日内,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排污申报登记;为防止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档,施工现场要定时洒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堆必须有防尘措施
,并且要及时清运;建筑施工单位噪声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不得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因为特殊工艺需要夜间连续施工的,必须提前向呼市环保局申报办理审批手续,批准后,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建筑工地的食堂大灶和茶炉必须按照规定使用清洁燃料或者型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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