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朝签署政府文化交流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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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1:51 新京报 | |||||||||
将在文化艺术等方面进行广泛人员交流 据新华社平壤4月10日电(记者高浩荣 夏宇)中国政府和朝鲜政府10日在平壤签署了两国政府2006年至2008年度文化交流执行计划。 根据这一计划,中朝两国将在文化艺术、科学、教育、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
正在朝鲜访问的中国政府文化代表团团长、文化部部长助理丁伟和朝鲜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副委员长全显灿分别代表中朝两国政府在这一文化交流执行计划上签字。 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副委员长杨亨燮在签字仪式结束后会见了中国政府文化代表团。丁伟说,中朝两国认真履行这一计划将大力推动两国友好关系进一步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