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植器官主要源于自愿捐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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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2:02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北京电(驻京记者程福俊)昨天,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就境外媒体蓄意编造中国从执行死刑的犯人身上随意取出器官进行移植的报道反驳说,中国移植的器官主要来源于公民在去世时的自愿捐赠。出于救死扶伤的目的,对于一部分犯有严重罪行的死刑犯,在他们自愿并签名或者其家属同意,并征得有关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严格审查批准的情况下,才可能利用这些犯人的器官,这与公民自愿在去世时的捐赠是一样的,要求是一致的。境外媒体蓄意编造中国从执行死刑的犯人身上随意取出器官进行移植,这是恶意诋毁中国的司法制度
毛群安说,从实际情况看,死刑罪犯的器官利用也是极个别的。器官移植技术应该说是近代医学技术上的一个重大突破,挽救了很多危重病人的生命,我国的器官移植技术在近年也不断提高和发展。但是,任何一项新技术在我们享受它的成果的同时,都应该意识到是有一定风险的,特别是这种高新技术。为了对器官移植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卫生部出台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国家出台《规定》的目的就是要规范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临床应用,防止发生技术风险,给一些患者带来不利影响。《规定》对于医疗机构开展器官移植技术有明确规定,对于各级卫生部门监管器官移植技术的开展也有了明确要求。卫生部将在《规定》实施过程中,加大对开展器官移植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技术评价,对于擅自开展这项医疗技术的医疗单位要严肃查处。 据毛群安介绍,卫生部在组织实施《规定》的同时,也积极与有关部门合作,按照立法程序着手起草关于人体器官移植的法律和法规,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一步规范我们国家器官移植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