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小姐打劫茶客判20年罚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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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3:41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杨野)光天化日下,在茶馆持火药枪打劫茶客500元钱。近日,震惊奉节的“3•19”茶馆枪案近日一审宣判,市二中院以抢劫罪、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共20年,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3月19日下午,奉节神龙大酒店旁一茶馆内突然响起枪声,奉节公安巡警大队立即出警,一王姓伤者自称打牌时被一年轻人持火药枪抢走500元钱。旁人劝阻时,嫌犯就朝
李某所涉的一桩强奸案也浮出水面:去年3月15日晚,李伙同另3人,酒后窜至永安镇一保健中心,用尖刀威胁强行将一小姐带至宾馆强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