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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征用农用地有望实现按等级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4:4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 (记者 靳曼)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按照省政府要求部署的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今年年底前,国土资源厅将组织专家对全省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成果预检,并向国土资源部提出验收申请。届时,全省对农用地的征用也有望按照等级进行补偿。

  据悉,占全省土地面积的89%的农用地目前还没有进行等级划定。省国土资源厅有关
人士认为,农用地分等级,最直接的受益者就是农民。以前,国家修建高速公路或其他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涉及到征用农用地时,不论土地的肥沃程度,对农民的补偿往往是一个标准。这样以来,既不能保证拥有良田的农民得到应得的补偿,也不能体现公平。

  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张德新说,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是国家新一轮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目的是为依法、科学、合理、统一管理农用地,提供完整科学的土地等级和土地价格体系标准,为深化农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培育规范的土地市场奠定坚实的基础。土地价格体系的建立完善、建设用地征用补偿、农用地流转、土地整理、土地置换、基本农田划分等工作均需以农用地等级和价格为依据。

  张德新表示,这次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全省技术路线和工作方案,全面完成全省107个县(区、市)农用地与宜农未利用地的土地分等工作;在全省范围内设置国家级标准样地10块;完成渭河平原区的高陵县、扶风县、乾县,渭北黄土旱塬区的韩城市,陕北黄土丘陵沟谷区的吴起县,陕北黄土丘陵风沙滩地区的神木县,陕南山地区的柞水县、西乡县等8个试点县(市)农用地定级与估价工作;完成陕西省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成果汇总及数据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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