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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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5:18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昨天上午,龙岗区检察院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揭牌仪式在龙岗区检察院举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深圳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谭国箱,市检察院检察长白新潮,龙岗区委书记李铭等领导为龙岗区检察院获“全国模范检察院”揭牌。 今年2月21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双先”电视电话会议上,我市龙岗区检察院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这一检察系统的最高荣誉。据悉,这次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的“全
近年来,龙岗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针对受理的刑事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案多人少压力大的实际情况,依靠全面构建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长效管理机制和全院检察人员的奋发拼搏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抓好各项检察业务,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谭国箱在揭牌仪式上讲话。他说,龙岗区检察院获得这一殊荣是全体干警用心血换取的,是龙岗区的光荣,也是深圳市的光荣。他希望龙岗区检察院坚持服务大局的观念,继续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突出诉讼监督工作,惩治腐败,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继续提高创新能力,推动检察工作更快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