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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可自愿参加校外实践学校对贫困生应免除相关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5:56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4月10日讯(记者 赵静)今天,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将在保证学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原则在中小学中广泛开展校外实践活动。活动费用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学生共担,并于活动前进行公示。

  据了解,学生校外实践活动主要有革命传统教育、郊游踏青、参观考察、社会实践、劳动锻炼、社区服务等多种形式。学校开展校外实践活动坚持就近原则,把学生的人身安
全放在首位,避免安排危险性、强体力和不宜监控的活动。在活动开展前,学校要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安全保障预案,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要本着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的意愿和选择。学生交纳的活动经费要全部用于学生活动。对于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要承担其全部活动经费,不能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失去参加校外实践活动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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