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新规定要求今后电脑出厂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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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6:35 舜网-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记者 曲志红 冯晓芳)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我国软件行业的自主创新和健康持续发展,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今后我国境内生产的计算机,出厂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这个《通知》还要求,进口计算机在国内销售前,同样应当预装正版操作软件。今
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版权司司长王自强10日在为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中央、省和地市三级政府部门基本实现了通用软件全部正版化的工作目标,大型企业等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正在大力筹划。 除此之外,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四部门还同时发出《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购置计算机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并须提供必要的购买软件的配套资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