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疹疫情启动“零”报告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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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7:27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4月10日讯 (记者张苏民)省卫生厅今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麻疹的控制与监测工作。今天起,我省启动麻疹疫情“零”病例日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实行首诊报告负责制。有疫情的市县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发现新病例要立即调查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疫情的监测与报告,实行首诊报告负责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每天主动搜索本单位、本辖区有无麻疹疑似病例,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无病例也必须进行“零”病例日报告。一旦发现新病例、新疫点,应立即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对病例进行个案调查,同时采取以控制呼吸道传染病为主的各项消毒、隔离措施。立即以疫点为中心开展麻疹疫苗应急接种工作,在当天完成疫点15岁以下儿童的应急接种后,立即组织人员对疫点周围儿童的麻疹疫苗免疫接种率进行评估,如接种率低于90%,必须以乡镇(街道、集体单位、学校)为单位开展应急接种工作,防止二代病例的出现。 儿童麻疹疑似病例要居家隔离治疗 通知要求,学校、托幼机构发现麻疹疑似病例,必须要求患者居家隔离治疗,同时启动晨检制度和发热、出疹或不明原因缺课学生的家访制度。发生暴发疫情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尽快扑灭疫情,防止疫情蔓延扩散。 海口发热病人一律归口发热门诊 为防止疫情在医院内传播和蔓延,海口市卫生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医疗单位要进一步落实门诊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做到发热病人一律归口到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并做好病人登记工作,发现麻疹确诊病例,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疫情调查处理工作;各医疗单位在收治麻疹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时,要采取呼吸道传染病隔离措施,不得将确诊病人或疑似麻疹病人与其他病人安排在同一治疗室或病房进行治疗。不具备呼吸道传染病隔离条件的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等)不得收治麻疹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