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最高可获600元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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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7:27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4月10日讯 (记者洪宝光)记者今天从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获悉,随着《海口市公益性岗位补贴操作规程》于3月底出台,该市对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比例也从过去的30%提高到60%,今后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最高可获600元补助。 2类人员可以获得补贴
据了解,此次补贴的对象为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并且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或者是从事公益性岗位并且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同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按照规定,公益性岗位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标准按照其实际月工资的60%进行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每月600元。 公益岗位的范围 据介绍,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机关、事业单位(含部队营区管理服务部门)开发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具体范围如下: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等社区管理服务岗位(不含中介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岗位);劳动就业信息采集;公共安全保卫;公共卫生保洁;公共交通管理及服务;公共环境绿化;停车场管理;公用设施维护;办公教育、文化、新闻、卫生医疗单位服务;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务以及其他非营利性劳动岗位。 10个工作日即可获补贴 符合标准,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如何获得这笔补助呢? 海口市人劳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首先要对从事的岗位进行公益性岗位认定,申请由提供公益性岗位的单位向人劳局提出,同时填写《公益性岗位认定申请表》,报送可行性分析方案,海口市人劳局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签发《海南省公益性岗位认定书》。 随后,单位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设置表、“4050”人员名单及《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从事公益性岗位劳动收入凭证复印件等提交到所在区的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区劳动和社保管理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手续并经市局核准后报财政部门。财政局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拨付资金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此外,海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可以直接向海口市就业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申请,由该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按程序办理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