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广电总局出台电视剧拍摄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7:3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电自2006年5月1日起,取消原有的“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审批”制度,实行“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

  这是广电总局10日下发《关于印发〈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时指出的。这项改革旨在顺应构建文化市场的需要,加快推进电视剧产业的发展。通知就拍摄制作备案剧目须符合的条件、报总局公示的拍摄制作备案剧目须提交的材料及各管理部门备案管理的职责和程序等内容做了详细的规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