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境内生产销售计算机须预装正版软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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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7:3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四月十日电 (记者 孙自法)从现在起,在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计算机,都必须预装正版软件。中国国家版权局十日下午对媒体称,该局会同相关政府部门已于近日专门下发两份红头文件,明确提出这一从源头上防止盗版软件行为的要求。 这两份强力推进电脑预装领域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官方文件,一是针对政府采购行为,一是针对电脑生产企业。前者要求政府部门必须采购预装正版软件的计算机设备,进一步
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版权司司长王自强介绍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政府部门在系统软件、集成软件、专业软件基本正版化,通用软件部分正版化基础上,从二○○二年起,在中央、省和地市三级政府部门集中推进通用软件正版化工作,目前已实现通用软件全部正版化的工作目标。 这位官员称,政府采购过程和电脑生产企业今后如果出现违规行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他表示,中国官方出台这两项措施,旨在营造良好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维护计算机市场和软件市场秩序,将推动中国软件行业自主创新,促进软件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