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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小家电也要看“3C”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7:47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4月10日讯近日,记者在省城老东门批发市场采访时发现,部分店铺销售的小型家用电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没有3C标志,给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记者在老东门市场一层一个经营小家电的柜台前看到,货架上摆满了形形色色的小型家用电器。电吹风、直板夹、烫发器、电热杯……记者询问其中一部电吹风的价格,店铺
老板热情地推荐了一款产地为广东番禺的“爱仕乐”牌可折叠式电吹风,并介绍说这款平时的销售量最大,周围学校的学生都买这款,价格也不贵,只需要18元。记者以价格太高向老板询问有没有价位更低一点的,老板又向记者推荐了另外一款售价仅为10元的电吹风,当记者问及使用时会不会出现漏电等造成人身危害的情况时,老板很坚决地说“肯定不会”。

  在这两部电吹风的外包装盒上,记者并没有发现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3C标志,甚至在第二件商品的外包装上印刷的全部为英文字母,既没有生产厂家名称也没有产品合格证书。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三联、国美等几家省城较大的电器销售市场,发现电吹风的价格都在100元左右,最低也要七八十元。销售人员告诉我们,像电吹风、电熨斗、直板夹、烫发器等小家电都应该在出厂时附有3C标志,否则一律不允许销售。


实习生 周 谦  记 者 周爱宝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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