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在哈尔滨和大庆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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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8:1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哈尔滨4月11日消息(记者李毅 实习记者乔仁慧)记者从黑龙江省环保局获悉,为解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波及百姓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等问题,黑龙江省今年将首先在哈尔滨市和大庆市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试点,取得成效后在全省全面实施。 据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53条规定,黑龙江省环保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在哈尔滨和大庆市部分企业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
企业有计划地对危险废物加强管理,可预防危险废物污染事故的发生,环保部门通过管理计划及时对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进行监督,对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对不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对不落实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的企业依法进行监管和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