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初中生升学加分优待照顾政策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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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8:52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汪伟通讯员李方)昨日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06年本市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优秀生、特长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归侨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援藏、援疆人员在藏、在疆工作期间其子女、来津高层次留学人才随归子女,在升学中给予加分。同时,今年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中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升学时享受优待照顾。
升学加分范围和政策规定 加分条件:2005至2006学年度评选出的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2005年评选出的“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先进个人。 初中阶段在规定竞赛中获规定奖级的学生。规定的竞赛项目和奖级如下: 1、下列市级以上学科竞赛规定奖级获得者:全国初中数学竞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全国初中物理竞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全国初中学生化学素质和实验能力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天津市中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2、下列市级以上科技活动、竞赛的规定奖级获得者: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初中组一、二等奖获得者;全国及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3、天津市第七、八届中学劳动技能竞赛第一、二、三名获得者。 4、下列文艺比赛规定奖级获得者:初中阶段参加由市教委组织的“全国学校文艺展演比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初中阶段参加“天津市学校文艺展演比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5、下列体育竞赛规定奖级获得者:参加世界中学生和全国中学生体育竞赛个人和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前八名获得者;获市教委主办的市级中学生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含软式排球)、乒乓球、躲避球、健美操、武术、网球、棋类(中国象棋、国际象棋、围棋)、毽球比赛个人前八名,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前六名者;获经市教委审核承认的区县中学生田径、游泳、乒乓球比赛个人前三名者;足球、篮球、排球(含软式排球)冠军队主力队员(每队主力队员人数不超过报名参赛人数的50%);获经市教委审核,由市体育局主办的市级中学生击剑、体操、艺术体操、摔跤、柔道、举重、射击、棒垒球、航空、航海模型、无线电测向比赛(含业余电台)的个人前六名者,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每队主力队员人数不超过报名参赛人数的50%)。 6、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归侨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符合规定条件的援藏、援疆人员在藏、在疆工作期间其子女、来津高层次留学人才随归子女(考生家长须符合规定的高层次留学人才条件,考生须在国外学习5年以上,回国后在3年内参加学业考试)。 申报和审核时间:申报和审核工作在4月17日—4月21日,4月24日—4月26日期间完成,逾期不再补办。 加分方法:上述范围的考生升学总成绩加5分。每位考生只能加分一次。 优待对象范围及优待办法 烈士子女在升学时降20分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升学时降10分录取。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升学时降20分录取。各类公办高级中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对现役军人子女优先录取。凡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在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申报和审核时间:4月17日—4月21日,4月24日—4月26日期间完成,逾期不再补办。今年本市继续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中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升学优待情况进行公示。 若考生既属于升学加分政策的标准,又符合优待政策的标准,则由考生本人选择,只能享受一项加分或优待政策。今年本市继续对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加分的情况进行公示。 责任编辑:刘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