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办强调 享受加分优抚学生名单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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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9:02 每日新报 | |||||||||
出相残机定、属关中招办负责人表示,为了做好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加分和对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升学优待的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开展“阳光工程”的要求,今年本市继续对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加分和对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升学优待的情况进行公示。为此,市中招办要求各有关单位严格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升学加分工作的质量。 责任编辑: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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