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整治市长是第一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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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9:16 金羊网-新快报 | |||||||||
环保总局出台新考核指标 据新华社电“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成为“十一五”期间对政府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市长是城市环境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国家环保总局近日发布《“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
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在“十一五”期间继续推行“城考”工作,目的就是要通过“城考”工作,切实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责任落实到城市政府主要责任人身上,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