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运泥车致6死20伤案受害公交公司索赔2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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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0:0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雷燕 通讯员 石水平) 昨日,记者从萝岗区人民法院获悉,造成6死20伤的“3·16”特大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已经起诉至法院。日前,广州新穗巴士有限公司(下称新穗公司)将广州安迅达散体物料运输有限公司(下称安迅达公司)起诉至萝岗区法院,要求赔偿该事故损失200万元。据悉,萝岗区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超载泥头车超速侧翻6死20伤
2006年3月16日下午4时04分,广州安迅达散体物料运输公司的一辆满载泥沙的自卸泥头车,由南往北行至广州市下塘西高架桥转弯路段时,因超载失控越过中心双实线侧翻,与迎面驶来的一辆由北向南的864路公交车相撞,泥头车上的泥沙倾倒入公交车车厢内。与此同时,紧跟公交车后面的一辆小车刹车不及追尾碰撞公交车。事故造成6人死亡20人受伤。3月30日,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3·16”特大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泥头车负全责,肇事司机管国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法院已对安迅达实行财产保全 近日,新穗公司就“3·16”事故赔偿问题将安迅达公司起诉至萝岗区法院,要求赔偿事故损失200万元。据新穗公司的起诉书称,这200万元是估计的按运输合同可能要由新穗公司赔偿的乘客死伤有关费用以及被毁损车辆的损失。由于目前事故的部分伤者还在治疗中,治疗费用还不能最终确定,因此,新穗公司的赔偿请求从法律上来看只是一种可能的损失,具体损失数额也只是估计数额。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对于就可能损失而提起的诉讼,法院是不予受理的。而萝岗区法院考虑到新穗公司的起诉实际上为及时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机会,日前决定将该起诉先予受理。据悉,萝岗区法院目前已经启动对安迅达公司实行财产保全,以便保障受害人到时能足额获得赔偿款。 肇事车公司可能面临多重索赔 就新穗公司起诉安迅达公司要求赔偿一事,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的曹宇瞳律师认为,法院目前虽然受理了此案,但如何判决,还要看受害人最终向谁提起赔偿请求。 据曹律师分析,在这一事故中,肇事泥头车公司可能面临多重索赔。受害者家属和伤者既可以向新穗公司请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安迅达公司索赔。如果受害人直接向安迅达公司索赔,新穗公司就只能就自身车辆损毁损失对安迅达进行索赔,其估计的200万元赔偿请求则很难胜诉。 另据记者了解,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责成安迅达公司到医院预付费用,确保伤者的医疗救治顺利进行。到目前为止,安迅达公司已经提供了242万元给新穗公司用于处理善后赔偿事宜,并承诺近期内将陆续按新穗公司的要求提供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