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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规定!外地人进公司还须本地人担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0:10 青年时报

  时报讯 前天,外来务工人员谢先生在温州求职时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当天上午,他应聘温州市区一家百货公司的日化业务员岗位,通过面试后,谢先生已被录取,但公司要求必须有本地人出面为他担保。

  谢先生通过关系找到永嘉的一位朋友作担保。谢先生和这位朋友一起到百货公司后,公司要求朋友在《经济担保书》上签字,并拿到其工作单位或居委会盖章后方能有效。只
有《经济担保书》签好后交还到公司,谢先生才可以上班。

  “如果该先生/小姐在贵公司工作期间,造成贵公司的经济损失,其赔偿责任,概由本人承担。”由于《经济担保书》上有这一条,对求职者及担保人很不公平,这位朋友拒绝签字。

  该百货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求职担保”实属无奈之举,公司对外地求职者毕竟不熟悉,采用担保的方式是为妥当起见。公司有不少产品属贵重物品,为防意外才作此要求,公司就曾遭遇过外地求职者携带产品逃跑事件。

  据温州市区谢池巷一职介中心负责人介绍,要求提供担保的单位多为民营企业、私人企业,行业则以百货、珠宝等为主,职位大多为财务人员、收银员等。

  温州市劳动保障局职业介绍中心主任季建设认为,企业出于自身规避风险的考虑,要求外地求职者提供担保,是对外地求职者的歧视,做法不妥。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通讯员 周俊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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