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公园晨练免费 学校操场逐步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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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0:15 石家庄日报 | |||||||||
本报唐山电(记者红珊)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唐山市全民健身条例》。 该条例规定,公共健身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并由公共设施管理单位公布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实行有偿使用的,应当按照国家、省、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对儿童、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优惠开放。该条例还特别规定,政府投资兴建的收费公园应当在每日早5时30分至7时30分对公民免费开放。
根据最新普查结果,唐山市现有各类体育场5431个,但不对外开放的场地占全部体育场地总数的70%,其中教育系统占60%。为此条例规定,在不影响教学秩序的情况下,学校健身设施也应逐步向社会开放。同时还鼓励单位建设的非公共健康设施向驻地居民开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