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正在加紧制定西部基层院经费困难状况有望改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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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0:25 检察日报 | |||||||||
本报兰州4月10日电(记者李郁军) 记者从近日在兰州召开的西部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座谈会上获悉,在高检院的督促下,西部地区检察机关目前正在加紧制定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该标准正式实施后,长期困扰广大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的公用经费短缺的窘境,有望得到明显改善。 在此次座谈会上,来自高检院及甘肃、新疆、四川等西部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据悉,2005年,高检院通过多方努力,争取中央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对基层检察院的经费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央补助专款由上年的5.4亿元增加到7.9亿元,增长46.3%,有效缓解了基层检察院的资金压力。在中央压缩国债投资总规模的情况下继续安排了中央补助投资7.84亿元,带动地方配套投资20亿元,从而使去年全国检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达到30多亿元,有力地推动了“两房”建设。高检院从经费、政策等方面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检察院的支持力度,并组织落实了今后3年对口援藏方案,落实援藏资金2000多万元。 去年9月,高检院与财政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制定县级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制定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工作的原则、范围、方法和要求,为各地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基本政策依据。目前这项工作进展顺利,西藏已经率先制定出了保障标准,其他省市正在联合省级财政部门加紧工作,近期都将制定下发本地区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这一标准落实后,将能从根本上改善基层检察院特别是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经费困难的状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