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荣明耻见行动各地检察机关纷纷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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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0:25 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阮津 李轩甫 傅伟 沈义 高传伟 通讯员刘勤修 原丽玮) 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发表以来,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响应高检院的通知精神迅速行动,以多种形式,不断掀起学习活动的新高潮。 4月3日,天津市检察院党组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天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宝金在会上要求该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
4月5日,重庆市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该市检察机关充分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把荣辱观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切实对照检察执法办案和检察队伍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相违背的问题,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改活动,为顺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打牢思想根基。 从3月20日开始,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广泛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西藏自治区检察院要求全区检察干警结合学习受高检院表彰的“中国优秀检察官”班戈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西饶旺杰、“模范检察院”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模范检察官”噶尔县检察院检察长明马旦增等先进事迹的活动,认真做好检察工作。3月31日,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召开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心得交流会,该院10个党支部的代表交流了学习心得和体会。 河南省检察院要求该省各级检察机关把学习贯彻党章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等有机结合起来,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讨论和考试、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把荣辱观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近日,海南省检察院党组中心组组织专题座谈,就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质内容,检察干部如何结合本职工作学习贯彻落实荣辱观展开讨论。海南省检察院政治部发出通知,要求将荣辱观教育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并为每个干警订阅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学习书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