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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时评:"不一样"矿难背后一样的原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0:32 广西新闻网

  据新华网4月10日报道,4月6日22时24分,湖南省冷水江市毛易镇东塘煤矿发生一起事故,造成6人死亡、3人失踪。事故发生时有14人在井下作业,其中有6名是女工。死亡与失踪的9名矿工中,共有4名女工。

  近年来矿难频发,说实话,都使人有点麻木了,但是,这起矿难和其他矿难显然“不一样”——女工下井。恕笔者孤陋寡闻,没看到这则新闻之前,我
从未听说过女工下井。

  翻阅一下《劳动法》和《矿山安全法》等法规,我们可以很清楚知道,法律条款明确禁止女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在黑龙江东风煤矿事故调查组成立会议上,曾口气严厉地说:“我走过这么多矿,惟独在东风矿,问到《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矿长和总工两个人表情木然。拿给他们看,说不知道。对国务院的规定,这样漠视麻痹。主要领导不知道,可想而知,根本没有得到贯彻落实。”我们不知道毛易镇东塘煤矿的负责人知不知道《劳动法》和《矿山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但可以肯定的是“可想而知,根本没有得到贯彻落实”!

  3月底,《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了。其中的第十条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切实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工作。”没想到,没过几天,我们却看到了女工下井的“不一样”的矿难。在毛易镇东塘煤矿,《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是一纸空文,《劳动法》和《矿山安全法》也只停留在法律上,这些法规,对他们来说,当然没有经济利益来得重要,人命关天更是一句空话。

  无数次的事故告诉我们,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绝不可以将希望寄于老板的良心或者道德,不能把企业自律的作用估计过高,政府事前的严厉监管才是关键。我们不知道,像《劳动法》和《矿山安全法》等法律,还有多少地方只是挂在墙上;我们也不知道,《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在多少地方仍是一纸空文。我们只知道,形形色色的矿难背后,其原因是一样的:矿井没有落实包括安全措施在内的诸多法规,监管部门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这样的问题不解决,出现什么样的“奇怪”的矿难,我们都不会觉得奇怪。编辑:黄皓作者:吴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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