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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驳斥境外媒体:移植死刑犯器官系征得同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1:34 汉网

  汉网消息 据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记者李星)中国卫生部官员10日表示,一些境外媒体编造中国“随意进行死刑犯器官移植”,报道严重失实,是恶意诋毁中国的司法制度。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1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国移植的器官主要来自公民去世时的自愿捐献。死刑罪犯的器官利用是极个别的,也是经过犯人自愿或家属同意而捐献的。

  他说;“出于救死扶伤的目的,对于一部分犯有严重罪行的死刑罪犯自愿并签名或者其家属同意捐献的器官,在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查批准后,才可能被利用在移植手术中。这与公民自愿在去世时捐赠器官性质是一样的,要求也是一致的。”

  毛群安表示,中国器官移植的确存在着不够规范的问题,政府的监管力度不够。“但是,一些境外媒体蓄意编造中国从执行死刑的犯人身上随意取出器官进行移植,这是恶意诋毁中国的司法制度,欺骗海内外舆论,是别有用心的。”他说。

  毛群安再次强调:中国禁止买卖人体器官,禁止开展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学原则的器官移植。卫生部将开展针对器官移植的技术评价,并将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擅自进行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

  为规范和加强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生部于3月27日公布《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并将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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