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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州市领导提出要敢于枪击砍手党 公安部回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1:56 光明网

  据中国网报道,在4月11日上午举行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提问:日前广州市的领导要求民警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要敢于开枪,曾经有警察没有鸣枪示警就开枪的情况发生,请问发言人对此如何看?对警察可以开枪的条件是如何界定的?是不是会改变警察使用枪支的限制?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回答说:这个问题是依法使用枪支的问题。二十多年来,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公安机关依靠群众,坚持不懈地开展打击刑事犯罪,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还包括社会结构转型的原因,对抗程度非常强,特别是发生警察牺牲伤亡的情况,前不久我们新闻发布会发布的数字,每年四百人左右牺牲。关于公安机关枪支枪械的使用规定是非常严格的,一方面要使它成为打击犯罪、震慑犯罪的有力武器,同时也要防止枪支的滥用。公安机关的领导机关一直在重视这方面的工作。但是,枪支是公安机关特别是执行一线警察的有力武器,刑法里有专门规定,在我们警察人身受到生命威胁或者群众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可以果断开枪,击毙犯罪,这都是在法律范围之内的行为,是应该得到支持的,也有这方面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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