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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浦路老板亿元遗产之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2:36 新闻晚报

  上海的一条七浦路成就了温州人胡加招的“富翁梦”,当这个拥有上亿元的浙江富豪英年早逝后,留下一笔财产,妻子和母亲为争遗产闹上法庭。

  2003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这起全市最大的遗产继承纠纷案又中止审理,因为死者母亲提出儿子生前的结婚证系他人一手包办,要求撤销这一婚姻登记。经过近2年的审理,温州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两人婚姻有效。昨天,此案恢复公开审理。

  儿子英年早逝

  胡加招的妻子张明娣1997年在聚会上与胡加招相识。两人关系稳定后,决定先创业后结婚。1999年一条消息让他们捕捉到了商机,上海市决定改建七浦路服装市场,造高级服装商厦。

  2001年,由夫妻俩筹建的上海新七浦服装市场公司正式开张,生意也很快红火起来。同年他们举行了婚宴,可第二年,在他们的女儿出生之际,胡加招因肝功能衰竭不治身亡。由于胡加招没留下有关遗产分割的遗嘱,使得张明娣与婆婆郑松菊因财产分割发生纠纷。

  2003年1月,胡加招的妻子张明娣起诉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进行遗产分割。

  据悉,上海新七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该公司投资的上海新七浦服装市场的净资产均超过7000万元,而被继承人胡加招分别拥有两公司70%和85%的股权,另外还有3辆宝马轿车,上海、杭州等地四套别墅等财产,涉案的总资产上亿元。

  儿子包“二奶”

  但是胡加招之母对张明娣的继承权提出质疑,认为她是“二奶”,并非胡加招的妻子,两人是非法同居关系,要求撤销乐清市民政局颁发给胡加招和张明娣的结婚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只好中止对遗产继承纠纷的审理。

  乐清法院审理后查明,2002年,胡张一起来到乐清市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缺少胡加招的离婚证明而未办成,只好先填申请表格。因急于回上海,他们委托胡加招堂兄胡加定第二天带着胡加招的离婚证明换回胡张两人的结婚证。

  但乐清市法院认为结婚登记依法应当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领结婚证。2003年,乐清市法院一审判决撤销了胡张两人的结婚证。对此判决,张明娣向温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最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胡张两人婚姻登记成立,张明娣是胡加招的合法妻子,享有继承权。

  净资产可能是负

  昨天在法庭上,张明娣认为自己应该继承胡家招在新七浦投资发展公司中所持有70%股份的一半,以及公司在婚姻期间所产生的经营性收入和四处房产的50%共计4000多万元。

  而胡加招之母的代理律师表示,胡母曾表示愿意给张明娣2400万元及涉讼的四套房产等,但认为张明娣无权继承公司股权,只能按照公司净资产比例来算。胡加招生前所欠的2800多万债务也应该在公司所产生的经营性收入里抵扣掉,抵扣后,资产还有可能是负数。

  张明娣认为这些债务是个人债务,不应和公司利润混为一谈,而且这些所谓的“债务”的合法性有些本身就很可疑。她重申了自己诉讼请求,要求法院确认她和胡加招的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分割;确认她和女儿在胡加招所留下的其他遗产中的份额,并进行遗产分割;同时确认张明娣和女儿在上海新七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的股权份额。

  庭审结束后,张明娣不愿对35%的公司股份部分调解,其他愿与胡家协商。法庭将择日宣判。作者:□记者 王凤梅 制图 邬思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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