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留学中介首看资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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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4:28 新民晚报 | |||||||||
今年“3·15”期间,中消协收到不少关于留学中介的投诉。昨天,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种留学中介惯用的“圈钱”方式: 陷阱一利用换汇斩你一刀 在国内读完大学,张小姐通过一家留学中介签订了办理前往国外某大学就读研究生
“这钱付得实在窝囊,但想到以后还需要他们帮忙办理一系列手续,怕他们从中作梗,这事也就只好不了了之了。”张小姐有苦难言,郁闷地表示。 陷阱二出尔反尔两次盘剥 一位通过留学中介将孩子送出国读本科的家长投诉,与其合作的留学中介曾在合同中承诺:中介可免费为留学生联系抵达该国的接机、住宿等服务。没想到孩子们抵达该国后打来电话说,来接机的那些国外中介机构又让他们再次交纳语言学校的学费,并让他们签订1年的房屋租赁合同。 更过分的是,这几个小留学生住下一段时间后发现,当地中介提供的住宿地费用比其他地方高出2倍多,每人因此又被坑去10000多元人民币。 【选择留学中介要点】 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留学中介,必须认真审验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的资质——出国留学中介机构除具备工商部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书》。 此外,还应核实国外院校的资质、教学水平和质量、学习环境、留学政策等,选择有信誉并被我国教育部门承认的国外大学。而签订出国留学合同应该持审慎态度,对所交各种费用的用途必须明确,在合同中写明交款方式、违约责任、兑换外汇的汇率比例、获得留学录取通知书的时间限定等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在办理过程的每个环节,只要付费,消费者就应该向经营者索要发票。这样,消费者在办理出国留学过程中,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就可以到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去人民法院起诉。本报驻京记者厉苒苒(北京今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