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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明确表示:“燃气初装费属于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4:55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东省物价局明确表示,从未批准过管道燃气初装费,正研究考虑取消

  本报今晨消息记者赵燕华报道:广东管道燃气初装费有望取消!今晨,广东省物价局负责人回应本报昨日报道《批复燃气初装费一波三折肇庆物价局被状告》时明确表示,省物价局从未批准过管道燃气初装费,目前正在研究,考虑取消各地“属于乱收费”的管道燃气初装费。

  省物价局负责人表示,省物价局的确在1999年下过《广东省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粤价(1999)第126号文]》这个文件。但文件中那一项“管道煤气预埋”,指的是“小区内部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并非全社会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因此这不能完全等同于管道煤气初装费。事实上省物价局从未批准过所谓的“管道煤气初装费”。

  换言之,根据该文件规定,“所有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设费用应全部在房价中补偿,不得在价外另行收费。”也就是说,初装费应打入房价,不应向业主再行收取。

  “管道燃气初装费并不属于《广东省定价目录》范围,各地收取高达3000多元的管道煤气初装费都是各地自定的,应属于乱收费。”省物价局负责人坦言,是时候将这些乱收费提到规范的日程上来了。

  该负责人表示,最近几年,全省各地在基础设施方面的各种收费的确比较混乱,今年广州市“两会”上人大代表朱永平对管道煤气初装费提出质疑,昨天媒体也披露了肇庆市业主状告当地物价局要求取消管道煤气初装费,“这些都是好事,确实需要规范。外省不少地方也已经没有了煤气初装费。”

  这位负责人透露,社会对管道燃气初装费的关注已引起省物价局高度重视,省物价部门将对原来的收费行为进行清理整顿,“我们正在研究,问题既然已经提出来,那可能就要取消了,到时会公布研究结果。但这需要一个过程”。

  穗京沪深初装费比较

  广州:管道燃气初装费9楼以下每户3000元,9楼以上每户3500元。该费用用于气源改造、管道气网铺设及偿还部分债务等。

  北京:管道气铺设费已打入商品房房价中,市民使用无需支付开通费。

  上海:管道燃气初装费每户730元,另外加收100多元材料费。

  深圳:开户费每户80元,如需上门服务加收50元,打墙洞加收30元至50元。另外自愿投保费为每户96元。

  

省物价局明确表示:“燃气初装费属于乱收费”

  图:今年广州“两会”期间本报披露管道燃气初装费问题。

  ■新闻链接

  

  广州“两会”期间市物价局曾回应质疑:初装费如取消考虑提高气价

  已经收了19年的管道煤气初装费,究竟属于什么性质?是否合法?初装费之外,为何又有一个安装费?其标准是否过高?为何收费没有听证……今年广州市“两会”召开期间,面对市人大代表朱永平“炮轰式”的质疑,广州市物价局表示,目前市物价局正在调研是否要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如果停止收取初装费,则可能同时提高管道气价。

  有关资料显示,广州的管道气在1987年动工,当初因资金短缺而向新用户征收初装费作为集资款。2003年年底,广州市煤气公司已累计收到管道气初装费11.7亿元。据此粗略估算,初装费收取至今累计超过14亿元。对此,朱永平建议,政府应尽快依法取消这项费用。

  广州市政协委员李伟成认为,铺设燃气管道应由政府“埋单”,政府应将主干管道铺好,而用户使用的部分管线则应交纳适当费用,但须明确产权,即这部分管道物权属于用户,用户有权对其转让或买卖。若按材料、人工、维护保养及技术费用等收费,上海的800多元初装费是较合理的。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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