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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舆论监督立即侦结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6:13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本报昨日A03版《一位民企董事长的“身份困惑”》刊发后,引起了众多读者的广泛关注。太和县公安局闻讯后,随即安排有关人员赶赴本报说明情况。

  该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张彦2000年6月被公安机关实施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因此,2001年6月,对张彦的取保候审理应解除。当时,办案人员曾就此向上级作过汇报,但上级部门却“从保护张彦企业发展的角
度考虑”,将对其解除取保候审一事搁置了起来。这导致直至去年7月张彦才拿到公安机关出具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按照《刑事诉讼法》和公安部有关刑事案件办案程序的规定,此举“确属违法”。

  对于2000年3月发生在太和县的案件,竟长达6年未能办结一事,该局有关人士解释说,那是由于该案牵涉面广,所以才导致侦查时间过长。不过,在案件的侦办过程中,确有一些外来因素影响和干扰了案件的办理,如果从效能建设的层面上来看,公安机关在办案效率上的确存在着不少问题。该局有关人士对本报的舆论监督表示感谢,并承诺将迅速向上级汇报,立即展开对此案的结案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结案。

  昨天下午,太和县公安局局长柳西才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柳局长说,他于2005年初担任了县公安局局长,在得知张彦所反映的情况后,他立即指示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并于去年7月对张彦出具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由于本报的介入,目前张彦的“身份困惑”已经引起了太和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高度重视,警方现正安排专人对此事展开调查,希望能尽快将此案侦查结束,给张彦一个合理的答复。(本报记者 朱晓凯 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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