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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出厂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8:05 大华网-汕头日报

  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记者曲志红、冯晓芳)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我国软件行业的自主创新和健康持续发展,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今后我国境内生产的计算机,出厂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这个《通知》还要求,进口计算机在国内销售前,同样应当预装正版操作软件。今后,进口计算机要向信息产业部提供与其进口计算机数量相符合的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授权文件。《通知》提出,操作系统软件提供者应采取积极
措施,支持计算机生产企业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通过制定预装软件价格和服务条款,使计算机生产、销售企业能够以优惠的价格和良好的服务获得授权。计算机生产者和操作系统软件提供者,今后每年2月底之前要向信息产业部报送上年度计算机销售数量和操作软件的预装数量。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版权司司长王自强10日在为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先后在《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对软件的版权保护作了明确规定,并从2002年起,一方面每年开展打击盗版软件的专项行动,另一方面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目前,中央、省和地市三级政府部门基本实现了通用软件全部正版化的工作目标,大型企业等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正在大力筹划。他表示,关于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的规定,是为了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盗版软件行为,建立使用正版软件长效机制而发布的政策措施之一。除此之外,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四部门还同时发出《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购置计算机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并须提供必要的购买软件的配套资金。要求各级人民政府的版权、信息产业、财政和政府采购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购置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的资金保障、政府采购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级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王自强说,随着我国版权保护制度的不断完善,配套政策的积极补充和严格的执法,我国的软件版权环境肯定会得到极大改善。但他也表示,彻底解决盗版软件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每一个使用者共同努力,这将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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