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家企业被省政府通报 泉州三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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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0:00 东南早报 | |||||||||
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 省政府要求:威胁饮用水源、紧邻居民区等敏感区域的,要限期搬迁 早报讯(记者赖劲松康云)昨日上午,全省共有27家企业因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被省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并被省环保局挂牌督办。
在这27家企业中,泉州、厦门、漳州均各有三家被通报批评。 根据去年12月以来的检查情况和省政府要求,省环保局决定对27家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予以挂牌督办。 省环保局说,通过检查、督查发现,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主要问题首先是一些企业环境安全意识淡薄,应急管理制度和措施不健全;部分行业和企业布局不合理,设施陈旧老化。还有的企业未落实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污染物超标排放。此外,一些地方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也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为此,省政府要求,对挂牌督办的环境安全隐患和问题,各地政府要立即下达限期整改要求,按照“企业是环境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督促相关企业全面弄清所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对照整改要求逐一加以解决,做到有备无患,防患未然。 省环保局要求各地环保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对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特别是威胁饮用水源、紧邻居民区等敏感区域的企业,要督促其限期制订并实施搬迁计划。另据来自福建省环保局的消息说,今后凡影响或可能影响到城市(镇)居民集中饮用水源的突发环境事件,将不论事件等级大小,必须在赶赴现场确认后的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省环保局报告。 在按要求报告后,须按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对饮用水源地的分布情况、供水范围、级别、规模和受到或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事件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判断并上报。 对于不按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饮用水源受环境事件影响的行为,将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因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被挂牌督办的企业 福州市 闽侯良友氮肥厂福州一化化学品有限公司福建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 厦门永红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厦门造纸有限公司 漳州市 角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龙文翰苑化王有限公司福建省厦鹭电化有限公司 泉州市 泉州市果品冷冻有限公司南安仑苍电镀集控区污水处理厂泉州隆泰化工有限公司 三明市 福建石化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元区协兴林华厂福建省大田县岩城水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莆田市 城厢区英龙活塞环厂 南平市 大乘乳业常坑牧场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建阳亚享蓄电池有限公司 龙岩市 龙化化工有限公司福建紫金选矿药剂有限公司武平荣和矿业悦洋矿区上杭荣达公司氰渣处理厂 宁德市寿宁鑫盛钢业有限公司屏南榕屏化工厂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