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刑事被告出庭不用穿囚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0:00 东南早报

  厦门两级法院推行自由着装受审制度,以彰显无罪推定精神

  早报讯(记者颜剑虹通讯员郑金雄文/图)昨天上午,毒贩龙某、刘某站上了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法庭,不过,他们并没有像以往那样,穿人们熟悉的浅蓝色或灰色囚服,而是穿着短袖T恤受审。

  据悉,除了实行刑事被告人自由着装受审制度,厦门市两级法院还将在“十一五”期间推行一系列人性化制度,如在实行注射死刑的基础上,研究推行死刑犯刑前留影、录像、与家属见面等体现人文关怀的改革措施。

  受审者说穿便服受审家里人会“好受一点”

  在昨天的庭审间隙,被告人龙某对记者说,昨天一大早,就有看守所的警察来问他是否要穿便服上庭时,他的第一反应是感到意外,不过马上就表示愿意。龙某在看守所中除了囚服没有其他衣服,昨天上庭时所穿的T恤还是他向同伴借的。龙某说,如果穿着囚服出庭,前来旁听的家里人看到一定觉得很不舒服,穿着便服上庭受审,家里人也会好受一点,他自己也会觉得没那么难堪。

  原来,这得益于厦门市两级人民法院推行的刑事被告人自由着装制度。法院的此举得到了厦门看守所的支持,今后,厦门市两级法院经手的所有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都将可以着便装出庭受审。当然,被告人出庭时所穿的必须是整齐的服装,毕竟法庭是一个庄严的场所。

  其实,在以往的案件审理过程中,一些涉案高官(如韩桂芝、胡长清等)在出庭时也没有穿囚服,不过像厦门中院这样将被告人“自由着装”作为一项制度来实行的,目前在全国尚不多见。

  权威者称脱下囚服出庭彰显无罪推定精神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小民指出,在以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一般都是穿着囚服上法庭,让刑事被告人穿自己的衣服出庭受审,是为了彰显无罪推定精神。

  黄小民介绍说,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根据无罪推定原则,法院判决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未受到指控的人一样,享受相同的权利。也就是说,除了法律明确禁止的一些权利,诸如人身自由等受到限制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受的权利与正常人无别。

  而根据公安机关看守所的有关规定,在押人员的被服统一由看守所配发,是统一式样、统一颜色、统一标记。所以在以往的大部分刑事案件中,刑事被告人大都穿看守所统一服装出庭受审。刑事被告人穿着这种倾向标志十分明显的服装出庭受审,留给人们和自己的有罪印象和烙印则是不可避免的,让他们有权选择穿什么衣服出庭受审,这是符合无罪推定的要求,当然也符合世界司法的惯例。

  黄小民说,此次在厦门法院系统推行这种措施,除了进一步强化法官的无罪推定意识,同时也想告诉民众,无罪推定的受益者,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个人,而是社会的全体公民,因为任何一个公民都是刑事诉讼潜在的主体,都有可能因为某个原因而进入到刑事诉讼的流程中,这样无罪推定实际上反映了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因此,这样的符号性措施无疑将有利于民众对无罪推定立法本意的正确理解。相关链接管理在押犯人

  制度趋人性化在法庭上允许被告人穿自己的服装,是当今国际通例。从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审理米洛舍维奇等人,到伊拉克特别法庭审理萨达姆等人,无不见被告人穿着自己的服装。在美国、英国以及我国香港等法庭开庭,被告人也无着特定的囚服。

  其实,我国近年来也在不断改善监狱的管理制度,去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也比原先多了几项具有浓郁人性化气息的规定。从海南监狱开通“亲情电话”到南昌监狱为犯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从江西监狱开设夫妻“鸳鸯房”到河北监狱允许在押犯人结婚……都体现了对在押犯人实施的人性化管理。(颜剑虹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