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特大贩卖毒品案宣判 九毒枭中三人死刑两人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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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1:2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昨天,淮南市中院对该市2005年破获的特大贩卖毒品案的9名毒枭一审宣判,以贩卖毒品和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林娘送、李兴大、孙怀刚等5人死刑,其中两人缓期两年执行,其余四被告人分别被判8年至无期徒刑不同的刑罚。 据了解,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林娘送、李兴大、史涛、郑巧茶、吴庆斌、史栋梁、陈胜、詹同标非法贩卖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孙怀刚非法运输
法院作出判决,判处毒枭林娘送、李兴大、孙怀刚死刑,判处毒枭史涛、郑巧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毒贩吴庆斌、史栋梁无期徒刑;陈胜有期徒刑11年,詹同标有期徒刑8年。 (任毅 韧毅 石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