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法官重挽救 迷途少年再入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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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1:3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上学了,又能像往常一样和同学们坐在明亮的教室里读书,这对刚刚从看守所释放出来的三少年肖杰、晓新、孝伟(均为化名)还像是在梦中;回来了,往日欢乐和温馨又回到三口之家,激动的父母不知该如何表达。4月10日,肖杰、晓文、孝伟在父母陪同下来到滁州中院,感谢法官们的爱心挽救。 肖杰、晓文、孝伟都是中学生,肖杰读技校,晓文、孝伟读初中,均不满18周岁。
案件上诉到了滁州市中级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们心情沉重,多年的审判经验告诉他们,审理未成年被告人案件,量刑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在于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此案的李红和少年庭法官,多次走访调查少年家庭、学校、派出所,做家长、学校工作,在掌握详实情况之后,向审判委员会报告:少年父亲在外打工,母亲在家忙于生计,都是本分人家;学校反映,学习尚好,平时表现不错;派出所证实,三人属初犯,没有不良记录。三少年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认识深刻,愿痛改前非;家长退出全部赃款,表示要严加管教,履行监护责任;学校同意他们返校继续学习,且监管措施落实。最终,滁州中级法院对三少年分别给予缓刑3至2年的刑事处罚。 在送别少年及其父母时,法官再三叮嘱少年,一定要好好表现,法院将不定期进行回访。 (马正山 本报记者 石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