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优秀人才可奖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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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1:32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刘宪银通讯员王玉玲报道延庆县昨天出台规定,设立“优秀人才奖”和“人才资源开发奖”,分别奖励2万元和3万元,每两年评选一次。 “优秀人才奖”是延庆县人才奖励的最高奖项,表彰在延庆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人才资源开发奖”是延庆县人才工作奖励的最高奖项,用于表彰奖励在人才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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