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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帮弱女子讨回公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1:39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李淑丽 秦建军

  新闻梗概

  一起车祸让秦皇岛的一个幸福家庭支离破碎,一段漫长的讨债路令受害人的妻子身心疲惫,她不知道讨债的日子还要持续多久,自己还能支撑多久……

  “我现在真是生不如死……”听着在面前哭得泪人一般的和顺兰的诉说,记者的心也沉重了起来。一年前和顺兰还是个幸福的女人,有爱她的丈夫和一个聪明可人的小女儿。谁知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走了这一切,重伤的丈夫虽保住了命却成了生活不能自理的废人。

  为躲避赔偿,判决书下达后车祸另一方责任人便躲了起来。为了治疗和维持丈夫的生命,和顺兰在讨债的同时四处借款,并在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将6岁的女儿送给了别人托养。

  车祸让全家顶梁柱成了植物人

  和顺兰是云南人,几年前嫁给青龙满族自治县小伙李太中,婚后两人一同在秦皇岛市区打工,有了女儿后生活得更是其乐融融,然而这一切都因一场车祸改变了。记者从和顺兰提供的海港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中了解到:2004年10月12日23时40分许,驾驶冀C57630夏利车的刘志峰与驾驶冀CL7124二轮摩托车的李太中在102国道相撞,李太中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处处理认定,刘志锋、李太中分别承担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事发后李太中被诊断为“特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法医学鉴定为一级伤残。经过多次大型手术,李太中的命虽保住了,但却成了植物人。

  判决书下了,责任司机却跑了

  “判决下来了,刘志锋就跑了……”据和顺兰讲,刘志峰只在李太中入院时给了1000元钱就没了下文。因丈夫受伤严重用钱很多,家里的积蓄很快就花光了,李太中治病的钱都是她和李太中的兄弟们四处借来的。即使这样也没能支撑多久,2004年12月21日,因交不起医疗费,李太中只得中止治疗出院。在法庭的调解下,刘志锋拿出了两万元,但这笔钱在交纳了律师费和对方的修车费后便所剩无几了。再向刘志锋要钱时,他的态度就变了。

  和顺兰一家人只得向海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5年6月,法院判决刘志锋赔偿李太中188834.30元,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履行,案件受理费由刘志锋担负,李太中第二次手术费用可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诉讼。

  可谁知判决书一下来刘志锋就不见了人影。和顺兰多次上门讨要这笔钱,可每次去都吃个闭门羹。无奈之下,2005年7月28日,李太中的亲属以逾期不履行判决义务为由向法院提出了申请执行书,并交纳了执行费。但因刘志锋避而不现,而且其财产已转到其父名下,法院执行也被迫停了下来,刘家对前去讨债的和顺兰更是置之不理。

  赖账不还,弱女子叫天天不应

  没有钱,可病还得治,李太中至今卧病在床,无法离开药物,而昂贵的医药费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不堪重负。当和顺兰从娘家也无法拿出一分钱时,她只好又向过去一起做生意的姐妹们求助,这些姐妹们非常同情她,一有了钱就给和顺兰送过来,但这样还是远远不够。

  去年9月份,6岁的女儿眼看到了上学年龄,可负债累累的和顺兰养活女儿都是难题,更别提让孩子上学了。百般无奈,她将孩子送给了河南的一户人家,此后母女再未相见。她自己都每天揪心地想女儿,常常整夜睡不着觉,每次都是泪水打湿枕巾。今年过年,懂事的孩子给家里打来电话:“爸爸好了吗?我特别想你们。”这一句问候令和顺兰泪如雨下。她哭着对记者说,虽然她很后悔将孩子送给别人,可是又有什么别的办法呢,孩子跟着自己只能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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