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停车场预收费可以拒付 本市将集中半年时间开展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1:4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闫峥)近一时期以来,机动车停车场乱收费问题已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在黄金周期间,群众对停车乱收费的投诉总量居高不下。本市将集中半年时间,对机动车停车场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据市物价检查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营者有超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未在停车场所设置停车收费标示牌;在计时收费的停车场不计时收
费,采取按次等方式收费的行为,消费者都可以拨打举报电话12358,向北京市物价检查所举报。此外,个别停车收费员采取预收且超过一个最小计时单位(30分钟)的停车费时,消费者可以拒绝先付预收费用,应要求其计时收费(即先计时后付费),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

  为提高举报效果,消费者在进行价格举报前,应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停车计时凭证、发票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