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商英年早逝 婆媳上庭争4千万遗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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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2:06 海峡都市报 | |||||||||
N据《东方早报》 本报讯 浙江富商胡加招英年早逝,因未留下遗产分割遗嘱,死后其妻与其母为遗产继承问题,争上法庭。1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官司。 富商之死
1997年,经商世家出身的张明娣与温州人胡加招相识。2001年,两人在上海筹建一家公司,同年,两人结婚。可一年后,女儿刚出生,胡加招就因肝功能衰竭不治身亡。 据悉,胡生前分别持有上海两家净资产均超过7000万元企业的70%和85%的股权,另外在上海、杭州等地还有4套别墅。 财产之争 2003年1月,胡妻张明娣起诉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继承遗产的50%,即4000余万元以及胡在一家公司持有70%股份的一半。 然而,胡加招母亲对张明娣的继承权提出疑问,认为胡张两人的结婚证是“张明娣瞒着胡加招一手包办的”,因此,张明娣并非胡加招的妻子,两人是非法同居关系。 但温州中院认定胡张两人婚姻登记成立,张明娣是胡加招的合法妻子,享有继承权。 由于双方对继承的数额以及方式产生了争议,法院择日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