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 被暂停承包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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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2:06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林银来 本报讯 今年4月,由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施工的漳州延安广场和厦门湖里营运中心一期工程,接连发生两起四级重大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昨日,省建设厅下发通知,决定暂停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在我省承包工程,并要求各地建设局,加强省外入闽企业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据悉,这是今年来,我省首次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建筑业企业进行暂停承包工程的处罚。今年一季度,我省共撤销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0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