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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马路先签订责任书香坊区新制度卡住“马路拉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2:07 哈尔滨日报

  哈报网讯(吴昌林 记者 姜雪松)香坊区近日出台道路挖掘管理新机制:今后凡在香坊区范围内进行地下施工作业的工程,施工前需与道路管理部门签订道路挖掘责任协议,并严格履行违约记录制,违约单位在当年提出的挖掘申请将一律不予审批。据悉,已于本月开始实施的该项新机制将对“马路拉锁”现象予以有效遏制。

  香坊区城管局认真研究近年来道路挖掘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多次外出考察,借
鉴先进城市的管理经验,于日前出台了两项新的管理制度:一是签订道路挖掘责任协议制度,施工单位在申请挖掘审批时,首先同管理部门签订《道路挖掘责任协议》,明确施工单位与管理部门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对文明施工管理及施工区域内的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提出了详细的要求,施工单位和管理单位严格按照协议办事。二是违约记录制,管理部门对管线单位的施工全过程进行跟踪式服务和管理,如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未按道路挖掘管理标准施工,造成经济损失又不及时赔偿,或少批多挖等,管理部门对该单位的行为予以通报,同时在审批档案中作出违规记录,对该管线单位在当年提出的挖掘申请将一律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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