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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立法工作正式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2:1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北京4月11日电(记者刘静)奥运会期间是否会安排市民休假以保障奥运会秩序?奥运会期间私家车是否可以随意上路?工地需不需要临时停工以减少空气污染?非法小广告上所附的联系电话能否受到呼叫限制?……这些和城市管理以及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研究课题已经被列入了首批奥运立法需求研究任务单中。能否立法,将在4月30日得到初步答案。

  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奥运立法协调组已向北京市有关部
门下达了第一批奥运立法需求研究任务,标志着奥运立法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此次奥运立法主要依靠地方立法,既有临时性的立法,也有长项立法,但不是要制定一部法典式的“奥运法”,而是指与筹办和举办奥运会以及为奥运会提供支持、保障和服务等方面工作有关的各种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和。

  据介绍,过去遇到大型活动时,一般采取行政命令对社会各方进行管理。奥运立法将通过立法完善现行城市管理制度,更新滞后于现行城市发展的法律法规,使各项管理工作都有“法”可依。一方面让奥运期间在北京的人知道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还要形成一部执法人员手册,使执法人员遇到各种事件能依法及时处理。

  目前,奥运立法主要是由北京奥组委各部门向政府各部门提出需求,再由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充分论证,最终形成一批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或管理办法。首批奥运立法需求任务单中包括了交通、安全保卫、环保、卫生、文化、志愿者队伍、旅游、社会治安、工商等76个小项,涉及31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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