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炒矿” 埋下隐患重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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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2:31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李杨 为您报道 昨日,记者从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该局日前结束了对张掖、武威两市煤矿的安全检查,发现一些业主投资办矿,存在不同程度的“炒矿”现象,致使煤矿安全隐患重重。 “炒矿”带来安全隐患
检查中发现,张掖、武威两市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炒矿”现象,许多江浙、东北、河南、四川、陕西以及本地的业主投资办矿,他们或入参股、或租赁、或整体购买,有的甚至搞投机倒卖,层层转手,导致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滑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监控系统 不达标 同时,部分地方煤矿安全工作安排与上级要求有一定差距,如肃南、山丹等县,没有对所有煤矿安排监控系统。许多煤矿采矿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但办理进度很慢,煤矿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制度无法落实。 承租方 承担主体责任 甘肃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检查组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建议,当地政府部门要落实地方监管责任,按照中央企业子(分)公司的安全监管实行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承租方和租赁方必须明确安全责任,在各自的范围内共同做好安全工作。尤其是承租方更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提高科技装备水平,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有抱着捞一把就走人的想法,只承包不投入,只生产不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