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生命受威胁时可击毙嫌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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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3:01 重庆晨报 | |||||||||
据中新社11日电2006年4月11日上午,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向媒体通报2006年第一季度全国社会治安形势。 一季度严重暴力犯罪下降 武和平介绍说,一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92.6万起,与去年同期基本持
支持警察生命受威胁时开枪 武和平表示,警察在人身受到生命威胁或者群众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可以果断开枪,击毙嫌犯,这都是在法律范围之内的行为,是应该得到支持的。 武和平说,公安机关枪支枪械的使用规定非常严格,一方面要使它成为打击犯罪、震慑犯罪的有力武器,同时也要防止枪支的滥用。 他说,中国每年约有400名警察牺牲。警察在人身受到生命威胁或者群众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果断开枪,已经有这方面的案例。 不存在农民和警察冲突问题 有记者问武和平有没有收集农村村民跟警察发生冲突的数字? 武和平表示,不存在农民和警察发生冲突的问题,因为公安机关担负的是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维护,针对目前存在的治安问题,出现的一些刑事犯罪问题,公安机关才会接警,我们主要是担负维护社会治安治理的问题。 人头骨事件仍在调查中 3月27日,甘肃天祝县森林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案,在古城林区金沙峡大湾口与青海省交界约1公里处,发现装在编织袋内的121个均被锯掉头盖骨的骷髅。 武和平表示,公安部重视天祝县人头骨事件,警方还在各方面进行分析、综合,最后会得出结论。武和平说,通过调查所得,最起码有这样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没有致命伤;再一个,它们是既往的尸骸;第三,没有医疗切割方面的问题。目前,技术专家了解到的、鉴定到的,就到这一步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