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生病无钱治疗判欠债人提前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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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3:02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 肖玉 实习生谭松)7旬老人借出3万余元后,突患重病急需医药费。近日,大足法院以情势变更原则,作出了借款人必须提前还钱的判决。 2001年至2002年,大足的程科(化名)为了经营煤窑,分两次向75岁的胡古(化名)借了33000元。后程科因经营不善,不能及时归还借款,就与胡古达成延期还款协议,规定在2007年底归还借款。
今年初,有多项病史的胡古病情突变,急需经费治疗,遂向程科要欠款,被程科以未到期为由拒绝。无奈下,胡古告到法院,要其提前还钱。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古病重,如不能及时治疗,可能会危及性命。因此,根据情势变更原则,判程科必须提前还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