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启动食品安全交流合作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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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3:06 新京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杨霞)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陈元胜与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书长尤曾家丽,11日上午在广州共同签署《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两地之间有关食品安全的合作机制。 双方签署的框架协议,明确了粤港双方一致同意建立工作通报机制,以便及时沟通工作情况,快速传送有关食品安全信息。
双方承诺,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涉及对方辖区内企业的重大食品质量问题时,应及时通报对方;在向新闻媒体公布前,应核实有关情况。双方同意,每年至少共同组织召开一次由双方部门首长主持的工作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