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回青春损失费 情人挥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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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3:15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王海龙特约记者 冯忠海 为您报道 2006年4月4日4时许,一名操湖北口音的中年女子惊恐地走进兰州市城关公安分局雁园路派出所,说自己用刀捅伤了男友要投案自首。4时20分,警方赶到位于北面滩村的作案现场,120急救人员确定被刺伤颈部的那名男子已经死亡。 犯罪嫌疑人名叫叶雯,今年41岁,湖北沙市人,1990年学做美容美发,丈夫王墨做
2004年8月,叶雯和刘方到了内蒙古的包头做“直销”。几个月后,刘方从普通“直销”人员爬到了“经理”的位置,月收入数万元。他们的感情急剧变化,叶雯发现,刘方经常光顾娱乐场所,与众多卖淫女打得火热。刘方声称叶雯只不过是没有法律关系的情人而已,如果想保持以往的关系,就得对他言听计从,不能随意“骚扰”他。 2006年3月30日,刘方和叶雯一同来到兰州。在兰州,当叶雯看到对自己没有感情的刘方后,绝望的她要刘方补偿9年来自己为其付出的青春和损失。 4月3日下午,在北面滩村的小路上,叶雯与刘方发生争吵以致厮打,叶雯在索要青春损失费无果的情况下,掏出携带的水果刀刺向了刘方的颈部。(以上人物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