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骑摩托连触多项交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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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3:3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因醉酒驾驶、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未戴安全头盔等多项违规行为,肥东县的宋某被省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日,罚款1950元,并累计扣了32分。 4月10日下午3时许,来自肥东县的宋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左右乱晃,且身后坐着两人。当他行驶至长江东路与全椒路交叉口时,被合肥市交警一大队民警发现,民警在检查宋某证件时发现其无摩托车行驶证和驾驶证,并且口中有强烈的酒味。民警
经抽血化验,宋某属醉酒驾驶,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扣分12分;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分别被罚款100元,各扣1分;同时,因宋某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被罚款300元,扣12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被罚款200元,扣2分;超过核载人数被罚款200元,扣2分,未戴安全头盔被罚款50元,扣2分。这一合计下来,宋某整整被扣了32分。 (窦维江 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