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问题”一一排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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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3:3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今年我省新出台了一系列就业再就业方面的优惠政策,像你这种情况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昨天下午,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陈晓玲率领该厅就业处、失业处、培训处、劳务输出办等部门负责人,来到本报接听“效能建设厅长热线”,并耐心地回答了本报读者的提问。 短短2个小时的热线电话炙手可热,近百位读者打进热线咨询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
“我今年42岁,手头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原先开个小店,但现在一时找不到合适的经营场所,闲置在家,生活比较困难,个人还要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有什么优惠政策吗?”陈副厅长听后立即表示,今年1月份开始,像她这样的持证“4050”人员,属于个人参保的,每月可享受到定额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濉溪县一位下岗人员反映其申请小额贷款遇到重重困难、肥东县一位农民咨询进城打工能否享受就业优惠政策、合肥一读者咨询养老保险如何续缴……对于读者提出的各类问题,陈晓玲副厅长都一一给予了详细解答。 (楼明慧 本报记者 何薇 夏丽霞) | |||||||||